今天在整理自己過去寫的一些亂寫,看看過去所有寫的東西,覺得人真是一種有意思的動物。
看著自己文字裡的自己,清楚地明白作者以死的意義,那真是脫離我所認知的我,脫離我記憶
中那時候情緒的我。看著當時文字中反射出來的自己的形象,還有以為別人怎麼看我的形象,
真是覺得自己矛盾得要命,不過,就算已經到今天了,還是很想知道,究竟那時候那些人在在
意什麼,我的形象在他們的認知裡面是什麼?他們問的某些問題背後、說的某些話語,是不是
有著什麼樣的意義與目的?人總是喜歡把別人的行動賦予些意義。那些我們自以為已經被行動
者所編碼過的行動。或是是不是從我們曾經共同認識的人口中,塑造著我怎樣的形象?
人果然是透過別人,拼湊著自己的意像。那種再現,有時候真是虛幻。
或許我就是艾倫波頓在他那本「我談的那場戀愛」裡面講的那種人,我很想忠於自己的感覺,
但是就是因為童年或是長大的歷程中被灌輸一種扭曲的觀念,反而,自己變得不相信。或許我
陷在有那種角色投射症,一天到晚覺得自己像別人。或許,每一個人對於自己的認同是不完整
的,藉由不停地想像自己、把別人的印象,投射成是自己的意象,去拼湊自己的認同。
人,對於自己的認同本來就是不停地不完整,不停地在做拼湊的遊戲,拼對了,就是了,拼錯
了,那就是另一個完全不了解的自己了。就算是我現在自己,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麼呢!
為什麼有人就是篤定地知道那就是真實地自己、真實的感受,可以那麼投入、那麼地專注、那
麼地放心把自己丟進去呢?我搞不懂...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呢,是不是把自己丟進去呢?還是
永遠當個圍城外的人呢?
23 November 2006
[憂鬱十一月專欄]雜亂的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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