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 September 2005

曖昧

聽說,有一種感覺,叫做曖昧。



在年輕的時候,年輕人在培養彼此感情時,特別喜歡曖昧。朦朧總是美。有人就是特別

沉醉於朦朧的、不清晰的感覺當中,用不是那麼明確的字眼、動作、眼神,來成就某一

種氛圍,某一種「只屬於兩人世界」的氣氛。



有一種男生(也有一種女生),就特別喜歡,製造那種「曖昧」的氣氛。

那,卻是令人相當討厭。



男孩勤勞於製造曖昧的氣氛,讓女孩覺得最後終究會是你和我;直到走到了盡頭,才說

一切都是錯過。終究從沒走在一起,卻讓人覺得,好像有點什麼、只缺那麼一個節點,

就是完整故事的段落。



就像楊承琳最近很紅的歌一樣,那是一種超過友情、卻還不到愛情的感受。男生可以說

走就走,說你想太多,女生有時候卻依舊停停留留。



    曖昧讓人受盡委屈 找不到相愛的證據

    何時該前進 何時該放棄 連擁抱都沒有勇氣



    曖昧讓人變得貪心 直到等待失去意義

    無奈我和你 寫不出結局 放遺憾的美麗 停在這裡



何時該前進呢?何時該放棄呢?還是就該在原地等待?貪心地期待那份好像可能有、可

能沒有的愛?



當歲月磋跎,曖昧造成的等待,只不過是浪費青春的煙霧彈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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